昨日,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接受南都記者電話專訪,對“要求庭長學會做飯”作了進一步闡釋。(南都昨日A 11版網眼獨家報道)
  張立勇說,提倡庭長帶頭做飯一方面是要解決偏遠農村法庭幹警的吃飯問題,另一方面是要杜絕吃請。
  張立勇表示,不排除一個月之後會去基層的人民法庭,考核庭長有沒有帶頭做飯,但這不意味著庭長學不會做飯就會被調離崗位。他的本意是,如果庭長沒有帶頭做飯,庭長或幹警跑到外面接受當事人吃請,或開公車跑回縣城的家裡吃飯,甚至跑去公款消費,違反相關規定,考核才會被記為不合格。
  對於網友的質疑,他表示,歡迎網友組團到基層法庭去“看一看”。
  談要求庭長帶頭做飯
  讓幹警吃好,增強凝聚力
  南都:你在一些基層法院、人民法庭作調研時,提出庭長要學會做飯炒菜?
  張立勇:從四月初開始,我都在鄉鎮人民法庭跑,主要是落實中央群眾路線教育活動,基層的基礎要加強,我要多跑些法庭,到下麵掌握一些基層法院、人民法庭存在的“四風”問題。
  南都:你目前已經跑了多少個人民法庭?
  張立勇:跑完這一輪,就有十五六個。
  南都:那網絡熱議的庭長要學會做飯炒菜,也是你在調研當中發現的問題?
  張立勇:是,我主要是發現人民法庭建設得不是很好,有的人員不健全,設備不健全,有的甚至沒有吃飯的地方。如果大家吃飯都吃不好,怎麼從事司法審判工作?
  南都:吃飯都吃不好,具體是什麼情況?
  張立勇:比如沒有餐具,冰箱、鍋里也沒有飯菜,有的沒有竈,說明基層幹警中午都不在法庭吃。中午不在法庭吃,可能到外面蹭飯,有可能被當事人請去吃飯,也有可能去飯店公款消費,出現不正之風。
  所以,我們近期要求搞好“五小”工程(小食堂、小菜園、小宿舍、小圖書室、小活動室),省高院給人民法庭配消毒櫃、電冰箱、熱水器。基層條件艱苦,如果飯都吃不好,怎麼開展工作?所以我提出,領導要帶頭做飯。做飯大家可能會嫌麻煩,所以庭長更加要帶好頭。
  但我想說明的是,我指的是人民法庭,縣級法院吃飯是沒問題的,一般都有食堂。
  南都:要求庭長學會做飯,似乎和他的本職並沒有直接關係?
  張立勇:人民法庭一般都在鄉鎮,人很少,有的只有2、3個人,多的5個。很多人的家都在縣城,中午不可能跑回家吃。所以,我提出庭長要帶頭做飯,讓法庭幹警吃好中午這頓飯。一是做飯的過程,能增強凝聚力,培養團隊合作精神。二是鄉鎮的人民法庭就這麼兩三個人,如果專門請人來做飯,不合適,也會造成浪費。如果庭長帶頭做飯吃,或者每個人輪流做飯,將更加方便。
  談下一步工作
  不排除考核庭長有沒有帶頭做飯
  南都:要求庭長學會做飯炒菜是否合理?比如有的人就是不會做飯。
  張立勇:做飯不是什麼難事,我們不是要搞廚師培訓,煮個麵條、炒個雞蛋也是做飯。只是希望庭長帶頭,一起解決基層實際存在的困難,領導也不能等著別人來做飯。一些網友可能住在城裡,對基層農村不瞭解,在城裡可能想到哪吃就去哪吃,鄉鎮不一樣。可能網友不瞭解人民法庭的情況,產生了誤解。
  南都:但在一些基層法庭,要將庭長做飯炒菜納入考核,甚至說一個月不學會做飯就調崗?
  張立勇:考核里肯定沒有這一項。不過,如果以後我去檢查,法庭的幹警還到處蹭飯吃,違反八項規定,那這個庭長很難說是一個稱職的庭長。
  我們不是要求千篇一律,而是要從實際出發,有的人民法庭和鄉政府一起,就在鄉政府食堂一起吃飯,有的和縣城很近就可以回家吃飯。但邊遠的鄉鎮就這麼兩三個人,就要自己做。我們只是提個要求,到時如果我去檢查,沒有落實,庭長沒有帶頭做飯,跑到外面接受當事人吃請,或者開公車跑回縣城的家裡吃飯,甚至跑去公款消費,這都是違反規定的,那考核就不合格。不是說一個月學不會做飯就免職。
  庭長沒管理好法庭的隊伍建設,這樣的庭長能稱職嗎?不稱職就免,這才是考核(的指標)。
  南都:一個月後你真的會去考核庭長有沒有帶頭做飯?
  張立勇:不排除這個可能。
  南都:你瞭解到幹警的反應,都贊成嗎?
  張立勇:至少我聽到都是贊成的,也可能有人發牢騷,但我認為這樣做對大家都有好處。
  南都:對於此事在網上引起的批評,你怎麼看?
  張立勇:我們處在網絡時代,就會面對網絡評論和監督,司法工作者也要在網友的點贊和批評中工作和生活。偶爾受到一點批評很正常,但不會影響我的工作情緒,我還是會繼續關心基層幹警的吃飯問題。
  南都:你對網上的謾罵聲不生氣?
  張立勇:不會生氣,而且我看得少,他們(指法院工作人員)會轉給我看,也有可能把一些罵得難聽的話都刪了。但我很歡迎網友實地來瞭解情況,到我調研的人民法庭看一看,看看法庭幹警的工作生活。
  談指導審理離婚案
  旨在更好維護弱勢群體的權益
  南都:在調研中,你還提出離婚案要判得男方“傾家蕩產”,這同樣引發了爭議。
  張立勇:我提出,審判職能中要突出保護離婚案件中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。我舉的例子是指留守婦女,男方在外面掙到錢了,女方在家十幾年把孩子養大,給父母養老送終,田地也照料得很好,但丈夫掙到了錢,在外面找到年輕漂亮的新歡,要離婚,那女方已人到中年了,怎麼辦?在這種情況下,應該讓男方付出昂貴的代價。類似這樣的,男方對婚姻破裂是存在明顯過錯,(判案傾向女方)是符合法律精神的。
  南都:可能一些基層法官在具體辦理這種離婚案時會有困惑。
  張立勇:我的意思是,在法律框架內,我們要維護好弱勢群體的權益。比如農民工討薪,有的合同不規範,有的甚至沒簽合同。如果我們根據合同就判無效,那麼很多農民工的權益沒法得到保障。
  對此,法院可以加快審理速度、加大判決執行力度,但一切以法律為依據。在法律框架內怎麼判,法官有一定自由裁量權,我的本意就是要在自由裁量權內,要考慮更好地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。
  採寫:南都記者 龍玉琴 王星  (原標題:“提倡庭長帶頭做飯旨在解決農村幹警吃飯問題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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